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,防治生活垃圾填埋处置造成的污染,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,保障人体健康, 现批准《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》 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, 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。
标准名称、编号如下:
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(GB 16889-2008)
按有关法律规定, 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。
该标准自2008 年7 月1 日起实施,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, 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
(www.mep.gov.cn/tech)查询
自标准实施之日起,《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(GB 16889-1997)》 废止。
本文摘自kjs.mep.gov.cn,由杭州碟滤膜技术有限公司整理发布。